邬斌:资源化利用
- 发布时间:2020-01-04 点击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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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位于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二环,成立于2007年6月13日。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金属材料及矿产品、机电产品、防水材料、环保产品、环保技术及相关信息服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
公司占地46528.0m2。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利用该公司现有职工52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人。
公司下设生产部、财务部、营销部、综合部、安全环保部五个部门。现有4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2万吨/年废煤焦油资源化利用生产装置和5.6万只/年油品类废桶回收清洗设施、以及年处理3.5万吨/年废催化剂的加工提纯综合利用的生产线。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变配电室、控制室、循环水系统、消防水系统、事故水系统、罐区等组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修订)》的规定,该公司4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2万吨/年废煤焦油资源化利用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不属于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辨识:该公司4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2万吨/年废煤焦油资源化利用生产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公司4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2万吨/年废煤焦油资源化利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有:天然气、煤焦油、煤焦沥青,塔顶污油(主要成分为溶剂油)。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40号令),经辨识:该公司4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2万吨/年废煤焦油资源化利用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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